淺談固定資產核算及其稅務會計問題建議.doc
畢業論文淺談固定資產核算及其稅務會計問題建議【摘要】根據《企業會計準則》關于固定資產的定義,固定資產是指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單位價值較高的有形資產。使用壽命指企業使用固定資產的預計期間,或者該固定資產所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企業的固定資產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等。企業由于核算和管理的需要,對固定資產的計量有原始價值、凈值和帳面價值三種計量標準。【關鍵詞】固定資產稅務會計一、固定資產的核算(一)固定資產購進的核算企業取得固定資產的渠道主要有外購、自行建造、投資者投入、接受捐贈等,本文主要闡述一般納稅人購進固定資產的核算。(1)購進不需要安裝的生產型固定資產的核算。企業購入不需要安裝的生產型固定資產,其入賬的原始價值包括買價、相關稅費、運輸費用、裝卸費等。因此對于一般納稅人而言此時應根據相關憑證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和”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2)購進需要安裝的生產型固定資產的核算。企業購買需要安裝的生產型固定資產,其入賬價值除了包括買價、相關稅費、運輸費、裝修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外,還需要加上安裝費。此時應該通過”工程物資“和”在建工程“賬戶來過渡,待安裝完畢,再將在建工程的金額轉入固定資產原值,借記”固定資產“,貸記”在建工程“。(3)購進消費型固定資產的核算。新稅法規定,企業購入消費型的固定資產,如摩托車、小汽車等,由于這些固定資產與企業技術更新無關且容易混為個人消費,其核算仍與增值稅轉型前相同,即即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所含的進項稅也不得從銷項稅中抵扣,應將其作為固定資產原始價值的組成部分,予以入賬。(二)固定資產處置的核算企業固定資產處置的去向主要有出售、報廢、毀損和投資轉出等。但無論是哪種處置方式,會計核算上都要求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處置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和應繳納的稅金,計入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借方,取得的收益計入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貸方,處置完畢后將固定資產的凈損失轉入營業外支出賬戶,將凈收益轉入營業外收入賬戶。二、稅制改革對固定資產會計核算的影響(一)增值稅稅制改革對一般納稅人購進固定資產核算的影響從2009 年 1 月 1 日起,我國推行增值稅轉型改革,實行消費型增值稅。這一改革的核心內容是企業新購進設備所含進行稅額不再采用退稅辦法,而是采取規范的抵扣辦法,企業購進設備和原材料一樣,按正常辦法直接抵扣其進項稅額。對會計核算可能產生以下影響:對購入固定資產入賬價格的影響:企業購進固定資產時按原值入賬,其入賬價值不包括這部分的增值稅,相對改革前入賬價值降低。對固定資產認定的影響:企業會計在認定固定資產與低值易耗品時,由于進行稅制改革固定資產的增值稅不在其原始價值里面,對單位價值較高的認定會產生影響。對固定資產會計核算的影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和運輸發票,要將稅額進行抵扣,必須要到稅局認證通過才允許抵扣。而發票的取得與認證有可能要經過一段時間,這與固定資產交付使用之間的間隔時間比較長,顯然如果認證通過后再進行賬務處理會違背會計的及時性原則。(二)消費型增值稅的實施對固定資產處置的影響(1)對一般納稅人處置固定資產的影響。長期以來,企業無論以何種方式處置固定資產,其取得的殘值收入都沒有做納稅的賬務處理。2009 年我國全面實施消費型增值稅后,企業購進的固定資產允許在購進時抵扣進項稅,而在處置固定資產時如果再不做納稅處理就會出現稅收的不公平。(2)對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處置固定資產的影響。稅法規定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自 2009 年 1月 1 日起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可以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顯然營業稅的納稅人也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標準執行。然而這些納稅人在購進固定資產時增值稅并未能抵扣,而在銷售時要按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來納稅,由此可見這些納稅人稅負會加重。三、改進固定資產會計核算,加強企業資產管理的建議(一)一般納稅人企業購進固定資產時出現的稅務問題建議企業在購進固定資產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要將稅金進行抵扣必須經過合法認證才可以,而實際工作中很難做到每筆業務都可以貨票同行,這樣就會造成企業取得固定資產的時間跟發票的認證時間存在一段時間間隔,會計不可能長時間不入賬,如果長時間不做處理那就違背了及時性的原則。因此建議在會計核算上,無論是否需要安裝,購進的固定資產所發生的采購費用先通過在建工程賬戶來歸集,等交付使用后再結轉到固定資產賬戶。(二)固定資產處置的稅務問題建議(1)對增值稅納稅人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征收增值稅的建議。對一般納稅人,由于購進固定資產時可憑增值稅專用發票將進項稅從銷項稅中抵扣,如果銷售時不征收增值稅會出現退稅,這樣納稅就不公平,因此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在進行處理的時候,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區分不同的情形征收增值稅。(2)其他納稅人的納稅處理。根據企業的經營性質,除了要繳納增值稅外,還要繳納營業稅。而在實際工作中,營業稅的納稅人、行政事業單位在購進固定資產時不允許抵扣進項稅,在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時按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規定來納稅增值稅,這樣在稅務管理上就會比較困難,特別是固定資產殘值金額較小時增加了納稅人的納稅成本,同時也加重了他們的稅收負擔,因此建議對這種性質的企業單位在不經常發生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業務時不繳納增值稅。參考文獻:[1]于文萍。我國增值稅轉型對固定資產會計核算的影響[J]。全國商情(理論研究) ,2010, (17) 。[2]鮑茂紅。固定資產增值稅改革對固定資產會計核算的影響[J]。會計師,2010, (4 ) 。[3]王寶田、王蓉梓。試論增值稅轉型改革后對固定資產會計核算的影響[J] 。中國集體經濟,2010,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