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事故案例分析.doc
學校安全事故案例分析2012 年 6 月某日下午,某小學的六年級某班學生在第 4 節課的上課鈴響之后,陸陸續續地步入教室。這時候語文老師已經開始抄題。由于是移民農村學校,學生家庭收入不高。作為六年級小學畢業生,老師盡可能的抄題,幫助孩子們學習。孩子們認認真真的抄著,教師異常的安靜。“老師,你抄的這些根本沒有用”一句話打破了教室的寧靜,學生的目光齊刷刷的投向了那位同學。“什么” ,老師追問道。“沒有用”。這位同學并沒有因為老師的質問而停止。就這樣師生間一問一答,一直相持到面對面。這時候,老師再也壓制不了自己的怒火。“啪,啪”打了學生兩個耳光。可是,這樣的舉動并沒有遏制事態的發展,相反這位學生更加堅定的說:“沒有作用”。就這樣老師又打了兩個耳光。此時的學生已經開始逃跑。“無巧不成書”,這位學生的弟弟恰恰在鄰班級的第一桌。他告訴的弟弟去找家里人。然而,這并沒有影響老師的情緒他繼續抄題。十分鐘過后,一個男人臟話連篇嚷嚷著走進學校,直奔六年級教室。在教室門口,老師說稍微等一下,下課了再談。可就在這時那位家長已經抓住了教師的衣服開始撕扯。老師怒火又一次被點燃,一把推離開家長,可家長人不依不饒一拳上來就打中了老師的頭部。眼看第二拳又來了,老師見狀,迅速側身一閃,迅即抓住家長的手,兩人又扭打起來。旁邊的學生一轟而上,拖開兩人。但這時家長已怒極,奮力掙脫學生們的拖拉,向老師猛打,學生們拼力拉開兩人,打架結束。 家長后來將老師帶往醫院檢查,院方要求住院觀察 3 天,診斷結果是有輕微腦震蕩。老師要求家長賠禮道歉并賠償住院費和營養費。學校沒有處分老師,但支付了的住院費和醫療費,并對學生作出了記過一次的處分。【分析】《教師法》第 35 條規定: “侮辱、毆打教師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行政處罰;造成損害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家長毆打教師是錯誤的,應賠償教師的損失。老師對待學生的態度和先動手打人是不對的,是違反《教師法》的規定的,也是引發這次事件的主要原因之一。因為對學生堅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須遵循的一條重要的教育原則。對于有缺點、有錯誤的學生,要深入了解情況,具體分析原因,滿腔熱情地做好他們的思想轉化工作。對于極個別屢教不改、錯誤性質嚴重、需要給予紀律處分的學生,也要進行耐心細致的說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簡單粗暴和壓服的辦法,更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教師法》也規定了教師不得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對于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的教師,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幫助他們認識和改正錯誤,并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對于情節極為惡劣,構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學校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在某校曾經發生這樣一起案例:上午第二節課課間八(4)班學生某甲和某乙因為座位(兩人前后坐)問題發生摩擦,某甲就找九年級的表姐小歡,小歡于是到八(4)班打了某乙兩嘴巴,某乙就找了九年級的表哥小龍,小龍就去打了小歡兩嘴巴,學校發現后,校長、保衛科長、班主任迅速把四個當事人找到保衛科,了解事件的原因、經過,對雙方的行為進行了分析、指出了各自的過錯,并做了調解,雙方也握手言和,保衛科做了記載后,就讓四個同學回教室上課了。中午放學回家后,某乙吃完飯上學途中,小歡把他攔住,用匕首刺了某乙一刀,正中某乙的腰部,某乙馬上倒在血泊中。事故發生后,校方一是迅速派車派人送某乙到人民醫院搶救,同時通知某乙的家長;二是通知派出所,帶走了小歡,也通知了小歡的家長。事后醫院診斷某乙腎被刺穿,動手術摘除了一個腎。此事故為重大傷害事故。此案例中,我從學校、小歡、某甲進行分析如下:學生之間發生摩擦,屬于學生間的意外事情,具有偶然性、突發性、不可預料性,某甲和某乙課間發生為座位爭吵甚至動手,解決矛盾不是找學校、老師,而是找高年級的學生幫忙。學校發現后,迅速把四個當事人找到保衛科,了解事件的原因、經過,對雙方的行為進行了分析、指出了各自的過錯,并做了調解,雙方也握手言和,保衛科做了記載。學校在處理校內第一次事件時,做到了及時、果斷,并且雙方也表態不在為這件事糾纏了。后來校外的第二次事件學校不可預料。校外事件發生后,學校第一時間進行了救助,并且在某乙家長未趕到醫院前,學校墊付了 3000 元醫療費(事后從同情角度出發,沒有找家長索還) 。同時通知司法機關并且積極協助調查調解,學校行為并無過錯,所以我認為此事故中,學校不應該承擔責任。小歡幫某甲打了某乙,又被小龍打了,在學校調解下表態不在為這件事糾纏之后。又感覺丟了臉,決定報復,不敢報復打她的小龍,卻傷害了溫和的某乙,而且是用兇器,造成了一定后果,犯下故意傷害罪。鑒于她是未成年人,應該由她的監護人——父母親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所以我認為小歡及其監護人應該承擔主要責任。本來第二次校外事故與某甲無關,法律上他無責任,但是源頭由他而起,事后派出所、小歡家長找到某甲父母,某甲家同意出 6000元醫療費。李胡同小學2017.09